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需要共同处理
动产可以单方处理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1,婆婆和公公婚后的房产,虽然产权证名字只有婆婆一个人,但是公公属于隐形产权人,房产属于公公和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2,公公去世了,如果公公没有留下遗嘱,则公公的遗产(房产的一半)由婆婆和儿女共同继承(平均分割)。3,婆婆无权卖掉房产,无权不让儿女继承儿女应该继承的父亲的遗产,无权将房产过户给婆婆的再婚配偶。婆婆只有权处分房产中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儿女有权干涉阻止婆婆的侵权行为。建议你们:A,一家人好好协商解决;B,协商不成,可以析产,或者提起诉讼。
既然是婚后购房,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了一人的名字,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单方面处置。
婚后购房,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没权单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