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校对外宣传的资料(传单、报纸广告、招贴、户外大型广告等)完全可以告学校侵权,如你所言:名誉权,肖像权。如果不告对方侵权也可以要求给付报酬,具体数额需要双方协商或根据一般市场经济情况确定。告对方侵权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可以由教授根据自己的知名度和其他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可以起诉,要求停止宣传。学校应征得该教授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