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老板不放人,我强行走了,老板应不应该给我工资?

2024-12-20 20:42: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有点难 看老板的良心咯
你应该先写申请,一个月后不管他同不同意都可以走了,以后拿不到钱就有证据拿钱!
别报很大希望了 兄弟

回答2: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答3:

应该给工资。

回答4:

这样的情况下,老板应该严格按照合同发放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