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在法院审理阶段双方调解结案的,双方可以就案件受理费承担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仍然可以就案件受理费承担问题进行判决。
通常,如果原告在第一次开庭之前撤诉的,法院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至于律师费用,请按你同律所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我们的行规是这种情况一般不退律师费,因为律师已经尽到了代理职责,履行了代理义务,不可能因为原被告双方调解结案就退费。
1、如果已经法院立案,那么对于律师来说,诉讼结果如何都不影响已收的费用。
2、如果已经法院立案,那么此后庭外和解,那么原告方如果提出撤诉,法院也要收取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庭外和解提出撤诉的,经法院同意可以撤诉,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律师费不退,按照委托协议支付。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