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名字跟户口本的名字不符不能办理结婚证。
居民身份证名字跟户口簿名字不相同的情况下,是必须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相关的户籍部门更正资料以后,才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身份证名字与户口本的名字不符,不能办理结婚证,可以带上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重新办理身份证,再办理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二十分钟办完领取,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证,要办理结婚证,带上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完全没有问题的,祝你开心好运!
重新办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