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如果星期六日公司要求加班我不去算不算旷工

2024-12-03 08:45: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星期四和星期五旷工了,应该扣除当日工资,星期六不去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早就安排好的班次,你应该去,如果是让你加班,你有权拒绝。当然不能算自离,法律上没有自离一词。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回答2:

1、《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或者工会协商,不能强迫,也不能延长太多时间。
2、《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3、《劳动法》第44条规定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应该依法发放加班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了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一是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二是内容必须合法,三是已经向全体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否则就是违法的。另外,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不加班算旷工”的规定也是违法的,属于内容违法。
4、你旷工属实的话,单位可以依据劳动纪律对你予以处罚,但是不能视为你自动离职。
综上,你不去加班绝对不属于自动离职,如果单位因此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
顺祝好运!

回答3:

  星期六公司要求加班不去不算旷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应当告知公司。

回答4: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你加班,而不是正常的上班,你不去不属于旷工,也不属于你自动离职。

回答5:

星期六日公司要求加班没去不算旷工;但是,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定你个不服从管理处罚。
上夜班,星期四和星期五旷工了,如果星期六不去,不能算自离?只能算你旷工两天,如你星期一还没去就要算了;就是自离了还必须付你一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