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北京公积金。
1、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5)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6)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扩展资料
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如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2、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4、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要看你的老家是否是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并且在北京有没有购房提取记录,具体条件如下:
购买本人或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提取记录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 现场核验 -> 现场办理
办理机构的工作时限: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现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审核准予提取的,即时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扩展资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并经单位经办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县、市与身份证不符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同一住房配偶再次申请提取的,提供《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同一住房本人由于提取中断再次申请提取的,提供《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
参考资料:北京公积金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办
异地购房提取北京公积金,还得看您在哪个城市,看当地的提取政策
提取公积金的资料,一般由单位统一办理,建议您跟单位人力部门咨询确认。
异地购房与在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主购房人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如果主购房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和主购房人单位出具未建立公积金的证明。如果无工作,不能开具未建公积金证明的,需要由档案所在地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工作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管理中心已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职工异地购房证明”无固定格式要求,职工单位核实其购房情况的真实性后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应通过公积金缴存单位到缴纳养老保险的部门开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请直接与您单位开户的公积金管理部联系,说明上述情况以便妥善解决。
市属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对购房所在地没有限制;但国管要求必须在京津冀或户籍所在地或因公外派工作地购房才能办理提取。
一、异地购房怎么提市属公积金?
异地贷款购房、全款购房提市属公积金的材料和流程无差别。
1.办理提取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购房合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2.办理提取流程:
将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
单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经办网点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注:经办网点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可提供贷款合同及《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由办理工作人员在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三个工作日内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异地购房怎么提国管公积金?
异地购房提国管公积金,是有购房区域限制的,缴存职工只有购买津冀地区、户口所在地及因公外派工作地二手房,才可申请办理提取。
异地贷款购房、全款购房提国管公积金的材料有所不同。
1.所需材料:
(1)全款购买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新房);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购买: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新房);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房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3.办理流程:
单位核实材料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资金管理中心。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