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双方的财务对帐单性质,一般出此类询证函有两种目的,一是纯为了财务对账;二是由于欠款证据不足,因此如果此询证函得到欠债人的确认,那么欠款的证据就较为充分了。
拓展资料
在税务审查中,如果发现没有入账的资金收付,要认真查找原因,可能存在被查单位以现金支付交易款、出借银行账户、收入不入账、挪用资金、伪造变造银行对账单等问题。
(一)以现金支付交易款,偷逃税款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企业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而企业为了逃避缴纳税款,在日常交易中通过大量使用现金交易达到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目的。
(二)出借银行账户,帮助其他企业和个人偷逃税款
现金,躲避正常缴纳的税款,将银行转账支票通过第三方的银行账户转存和套取现金,达到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目的。
(三)收入不入账,偷逃税款
企业通过收入不入账的手段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
第一,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财务核算上不作任何账务处理,直接将资金一次或分次转出。
第二,企业在收到资金后,财务核算上不作营业收入账务处理,而以借款或往来款的名义入账,然后一次或分次核销。
(四)挪用资金,用于私人利益
挪用资金的情况多见于资金存量和流量都比较大,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这种情况一般是在银行对账单上先出现一笔资金支付,然后一次或分次转回,资金的支付可能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也可能流向证券营业部等其他单位。
(五)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隐瞒收入偷逃税款
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情况多见于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遵循职责分工、交易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制度的原则。
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作为第三方,都称贵公司。如与贵公司(是指乙方)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会计师事务所在“欠贵公司(因给你公司出的证明,故是指乙方欠你的金额)”一栏,写上了乙公司所欠的金额。
这属于双方的财务对帐单性质,一般出此类询证函有两种目的,一是纯为了财务对账;二是由于欠款证据不足,因此如果此询证函得到欠债人的确认,那么欠款的证据就较为充分了。
就是你公司欠对方公司多少钱。
即你们的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或预收账款等负债类。
就是你跟这家企业的往来账里,你们跟他们之间账上的余额。如果是你欠他们的款项,就直接填写。如果是对方欠你们的,就写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