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型书店,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扩展资料: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情况。
相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备案单位、个人出具备案回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事项: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
许可申办条件: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该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新申请办理暂不作要求)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由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
2)、现场查看并核实相关情况;
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由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持证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公司注册流程:预名-营业执照-刻章-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立基本户。
所需材料:
办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店铺的房屋使用用途需为商住或者商业性质),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手续:
1 选好店址后,由书店所在地的区文化委员会派专人看地址。
2 工商局核名。(如果要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如果是个体的话,没有此限制。)
3 到店址所在地区的区文化委员会申办开店许可证明,携带由区文化委员会开具的许可证明到新闻出版局办书店经营许可证。
4 验资、工商局注册,办理营业执照。
5 税务登记
6 如果要兼营饮品如珍珠奶茶的话,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兼营饮品如珍珠奶茶。如果加上这两项,又得多办两个许可,一是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二是从业人员健康证。可以先不办。
7 不注册公司的话全部费用1000元以内,注册公司的话全部自己出资,再增加验资费2000左右。
毋庸置疑,只要开店就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而且书店算是特殊类别的门店,在《营业执照》之外还需要《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图书零售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