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据此,你公司发生的锅炉维修费,,对方应开增值税发票,,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贵公司应当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修理修配业统一发票”(对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