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工厂签了合同后就没有去上班算自离吗?

2024-11-26 1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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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并未上班,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不构成自动离职。
  不过,你不是没有上班,而是已经上班,在华南中心培训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只是合同后订。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富士康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
  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如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属于旷工,根据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有权予以除名,劳动合同自然随之解除。

回答3:

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三天没去上班是自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