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3月,冯玉祥的国民军与奉系军阀张作霖、李景林作战。支持奉系军阀的日本帝国主义,因见奉军战事失利,便公开出面援助,于3月12日派军舰两艘驶进大沽口,炮击国民军守军。国民军开炮还击,日本政府便向段祺瑞政府提出抗议,并联合英、美、法、意、荷、比、西等国,借口维护辛丑条约,于3月16日以八国的名义提出最后通牒,要求停止津沽间的军事行动和撤除防务,并限于四十八小时内答复,否则,“关系各国海军当局,将采取所认为必要之手段。”北京各界人民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于3月18日在天安门前集会抗议,会后结队赴段瑞祺执政府请愿。不料游行队伍到国务院门前时,段瑞祺竟命令卫队开枪射击,并用大刀、铁棍追打、砍杀游行群众,当场和事后因重伤而死的有47人,伤者150余人,造成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互相勾结屠杀中国爱国人民的大惨案。这次惨案完全是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段祺瑞一手制造的,而且是预先布置好的诱杀。惨案发生之后,段祺瑞政府竟下令通缉徐谦等人,诬蔑参加请愿的爱国群众都是“暴徒”。3月20日为研究系所控制的《晨报》在“时论”栏刊登了林子衡的《为青年的流血问题敬告全国国民》一文,文中诬蔑爱国青年“啸聚群众”,“挟持枪械”,“殴击警卫队”,指责青年“铤而走险”,陷入“奸人居间利用之彀中”。《晨报》主笔陈渊泉于3月22日发表了《群众领袖安在》的署名社论,要追究群众领袖的责任。胡说“群众领袖”胁迫、诱骗青年去执政府请愿,自己却“一车疾驰,不知去向”。3月27日出版的《现代评论》三卷六十八期上,发表了陈西滢评论“三一八”惨案的《闲话》,企图把这次惨案的责任,推到他们所说的“民众领袖”身上去,说他“遇见好些人”都说“那天在天安门开会后,他们本来不打算再到执政府。因为他们听见主席宣布执政府的卫队已经解除了武装……所以又到执政府门前去瞧热闹。……我们不能不相信,至少有一部分人的死,是由主席的那几句话。”
段祺瑞执政府屠杀爱国青年的血腥罪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义愤。3月20日中国共产党发表了《为段祺瑞屠杀人民告全国民众书》,宣布段祺瑞是“彰明较著的卖国凶犯”,并强调指出“民众应立即起来团结,武装和革命。”3月23日,北京各界人民数万人在北京大学三院召开“三·一八”死难烈士追悼大会,3月25日女师大在本校礼堂为刘和珍、杨德群烈士举行追悼大会。上海、天津、广州、桂林等城市也开展了声讨段祺瑞政府的抗议活动。
惨案发生当时,鲁迅正在写杂文《无花的蔷薇之二》。刚写完三节,听到惨案消息后,他怒不可遏,感到“已不是什么写‘无花的蔷薇’的时候了”。因此,在《无花的蔷薇之二》的后六节里,鲁迅将“投枪”与“匕首”的锋芒直接指向反动政府。他写道:“如此残虐险狠的行为,不但在禽兽中未所曾见,便是在人类中也极少有的。”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墨写的谎言,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他还在文章的未尾特地注明写的时间,并把3月18日称为“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
继《无花的蔷薇之二》之后,鲁迅就这次惨案写了《死地》、《可惨与可笑》、《空谈》。4月1日,又写了情文并茂的《记念刘和珍君》。(这几篇文章均见于《华盖集续编》)
我说,记念刘和珍君讲述了学生徒手向当局请命的下场.
这很会让人们产生联想...所以马上此课文要从学生课本中撤下了.
...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