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有权禁止装修工人带会制作噪音的工具进入小区。
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小区装修类似噪音扰民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还是要靠邻里之间协商解决,如果真的被吵得受不了了,有居民投诉到物业了,物业才会出面帮忙协调,“现在装修一般也就几天的事,大多数时候都是互相体谅下就过去了,很少有投诉到物业的。”
如果有的住户的确受不了噪音的侵扰,又协商不成,物业出面协调也没有效果时该如何处理,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那样就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了,不过他并不支持走法律程序。“从提起诉讼到正式立案开庭这段时间说不定人家都装修完了,那样双方打官司还有什么意思,到最后弄得邻居都没法处了,毕竟远亲不如近邻,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双方协商解决。”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者擅自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或者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没有明文规定,这是物管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段,物管和某一家装修公司有默契,会阻碍业主在外面找的装修公司,从而达到他的目的.
我想禁止肯定是不对的!物业应当根据小区的情况安排施工时间,并要求业主及施工方严格遵守,如违返可警告,多次不听,可采取强制扣留工具或驱除。
有明文规定。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这个有些地方性法规有,但物业公司想规避的话可以在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注明以及针对小区实际情况,物业公司也可制定的本小区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装修公司是需要遵守的,而且现在正规一点的小区都是在节假日不允许噪音施工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