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转正申请表的规定,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转正手续应当由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制定,并写在内部规章制度中,在劳动者入职时应组织学习或者进行公示。在法律上,试用期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当中,并已经在劳动合同中进行了明确。
法律分析
试用期满后,公司未采取任何不同意转正的措施,视为已转正。转正实际上就是试用期长短的问题,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试用期满后如单位没有向员工通知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视为员工已经通过了试用期,按照试用期后约定的待遇对待。试用期的限定如下: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二)限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四)限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自动转正的。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转正的概念的。试用期满如果单位不做出任何通知,那就恭喜你,说明你通过试用期考核了,再要辞退你就应该有补偿了。
“转正”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以前企业常用的“见习期”的概念是配套的,有了《劳动合同法》后,意义已经不大了。转正后可能福利待遇、档案管理等方面会有诸多好处,向其他人一样,建议你服从公司管理。
为什么不写呢?有个书面的程序更好呀,这些文件一般需要在财务、人事部门流转的,还是配合公司管理吧!
就看你公司的人事领导是不是知情达理的,一般都要写。如果没有写,下个月要看看工资变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