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暨《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德国学者耶利内克(Georg Jellinek)认为人权宣言以美国的各州宪法的权利法案为蓝本,甚至“基本上是抄袭北美各州权利法案而来的”[1],法国学者布特米(Emile Boutmy)则认为人权宣言是法国的文本是法国原创的,与北美的权利法案都源于欧陆的“18世纪精神”[1],关于这一点,学术界目前仍没有共识。可以确定的是,宣言确实采用了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其中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等原则。
领导人是罗伯斯庇尔
法国大革命高潮时是雅各宾专政,由罗伯斯庇尔领导的,四年后拿破仑政变,高潮结束。
人权宣言啊,领导人……大概是罗伯斯庇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