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完全是这样。
1.一般交存处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意思是说“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2.例外交存处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您应该这样来理解
1.将您的代码按要求(一个文件一个文件粘贴)全部粘贴(如果总代码量很大,粘贴到一定行数如4000多行即可)到一个word文件里
2.按要求编辑整理好后 去这个word文件的前后30页 这样就满足了
还有就是您对这句话的理解有偏差 第一页一定是程序的开始,最后一页一定是程序的结束。
您是理解为了程序启动和退出对应的代码被称为开始和结束了吧
这里的开始和结束是指的是编程语法上的开始和结束 不是逻辑上的开始和结束
逻辑上的开始和结束对应的程序的确有可能会在一个模块中
要把整个程序整理成一个文档,再取前后个连续30页.深圳律师为你解答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公司注册知识.深圳市如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公司注册、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专利申请,欢迎登陆公司网站,正规公司经营,百度就能搜索到.
相关的法律条文:
第十二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