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10月份来到贵公司,至今2011年12月31日被公司开除,我于2010年7月正式毕业。请问公司该如何补偿

2024-12-16 10:54: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学生只有实习协议
等毕业后才能转正签定劳动合同
基本上是补偿一个半月工资,如无理由解除合同则双倍
如此

回答2:

如果你毕业的话,这样就肯定不对,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你没毕业的话,双方也应该确定实习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和实习期工资等。

回答3:

公司说法不对对 去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告他

回答4:

这是不对的。签了对你没坏处,早交了一年社保,如果工伤,也有一份保障。

只是你单位的HR太不专业,从公司角度看,是不应与你签劳动合同并交社保的,因为公司也要承担你的一份社保,对公司是损失。

回答5:

这种说法不对。
纵横法律网 曾金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