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是透过列出一个事件或者一个物件的基本属性来描写或者规范一个词,或一个概念的意义。被定义的事务或者物件叫做被定义项,其定义叫做定义项。
比如“一个单身汉是一个未婚男子”这个定义中“单身汉”是被定义项,“未婚男子”是定义项。定义中的“一个”和“是”均可以使用符号取代,比如使用:=这个符号,上面这个定义可以转写为:“单身汉:=未婚男子”。一般来说一个定义像上面这个例子一样往往是表达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等同的句子。
假如我们决定定义一个词或者这个词所描写的概念。假如我们确定了我们对这个词所感兴趣的方面,我们确定了一些属于这个词的物件,一些不太清楚的物件和一些边缘物件。问题在于如何定义这个词。我们希望的是定义这个词的内涵,即列出可以确定这个词的所有的和仅有的元素的特征。以下是一个有用的定义的定义:
对一个概念或者词或者词组的定义是描写其内涵,即描写其所有和仅有的元素的共有特征。其外延是所有这个概念、词或者词组包含的事务。
一些哲学家不同意这个定义的定义,他们认为,出于不同的理由,大多数概念、词汇和词组无法精确地被定义。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和威拉德·冯·奥曼·蒯因是这个意见最著名的代表人。但大多数哲学家认为定义重要的哲学概念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