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凡是挂事业单位牌子以营利为目的的宾馆、招待所、食堂等,国家要求必须清出事业单位序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也不再批准设立。 但从目前看,这个清理还不是很彻底。 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国有电影制片厂、电影公司、影剧院、设计室、质监站、博物馆(有旅游收入)、出版社、报社、体育馆,医院、保健站、计生指导站、各类事务所等的事业单位地位。
目前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如国有电影制片厂、出版社、报社、体育馆,以后都将变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