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是从2011年10月11号进公司的,到11月3号因身体不适离职,进公司时填入职表有试用期1个月,公司

2024-12-16 22:50:0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能够证明11月的3天你在单位工作过就应该可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回答2:

作为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也可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免费的。

回答3: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纵横法律网 张高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