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投资财产的性质,你问问题的时候太宽泛了,法律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你要具体说明财产的性质才能判断。
再婚后,男方或女方的收入一般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再婚后,男方使用夫妻共有财产对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就存在复杂的财产关系了。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假设:你在结婚之后年收入100万,你的妻子在家带孩子,完全没有个人收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的100万的年收入一半属于你妻子一半属于你,即夫妻共同财产。
你拿着着一百万投资一个你婚前的个人财产的保值增值,你的投资中其实有一半你妻子的钱(虽然她完全不工作没有收入),如果是投资可分的项目,该项目中你以前的个人财产价值100万,你又投入100万夫妻共有财产,那么,你的份额就是100+50万,你妻子50万。
如果你拿着一百万夫妻共有财产装修你婚前个人的价值100万的房产,你的房产并不改变成按份额,仍然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动产物权是不会因投资而变动的,唯一的问题是你就欠了你妻子50万的钱。这是债权关系。
具体很复杂,没法一一列举,你最好说明投资种类的具体情况,否则无法给你正确的法律判断。
因为,投资的性质非常复杂,有对不动产的添附投资,有对公司的投资,有对合伙组织的投资,有对证券的投资等等。另外,投资金额的大小和目的,都会影响投资的性质。如果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投资,一般认为不需要妻子同意,丈夫就可以处分,如果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投资,丈夫的行为就可能属于无权处分,需要妻子的追认才能生效。投资的种类、方式都可能影响投资是物权性质还是债权性质,你与妻子之间的财产关系是物权关系还是债权关系。
不要把法律想的简单化了。
如果现在有个网友说属于,有个网友说不属于,你不是吐血?你知道哪个是法律人回答的吗?
而且这个问题做单一判断肯定是全错的,不管是哪个答案都不可能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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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243.htm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说了,首先要看婚前财产在再婚前有没有进行公证,进行公证了,进行再多的投资也属于个人财产。其次要是没有进行公证,主要看所投资的项目盈利后财产是归家庭使用或者其他用途,要是主要为家庭所用,那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再婚后男方的对婚前财产进行投资,属于共同财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