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检察院不发逮捕令你男朋友应该被释放,如果公安局不放人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放人。如果检察院发了逮捕令,那就说明你男朋友可能被检察院公诉送法院审判。但你可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人就出来了,等着检察院或法院通知开庭。如果检察院不公诉,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至于那18万,如果你嫌多就别给,甚至你可以不给他钱。因为他也有过错,谁让他先打的人。
对方不去告你那就说明他们想要钱,你不给他,他也没办法。他们是没有资格告诉法院判不判刑的,公安局也没这权利。
对方不满意去告你们人身伤害,或是检察院公诉,才可能引起刑事审判,即使如此轻伤一般也不会被送到监狱。住了没十天院就出来了肯定什么事也没有,也就是罚金或是管制。刑事审判会附带审理民事赔偿,到时候你们不认那么多钱他们也没办法,法院判也就是些医疗费误工费什么的,没几万块。
在外地打架被拘留,就好好的接受教育,最多十几天,期满就出来了,家属也不用太着急。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首先要区分案件的性质.是故意伤害案件还是聚众斗殴或者寻衅滋事案.
其次要区分当时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若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可以是自诉也可以公诉,如果此案定的是故意伤害,而且也是刑事拘留,那肯定是走公诉的途径,是会被判刑的,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赔偿对方的损失只是做为量刑时的一个酌情考虑,并不是一个法定的从轻情节.刑期从以往记录看,大多在一年左右,判拘役\管制\缓刑的也有许多.
你的男朋友是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案件是不可以探视的,除非案件过了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安排律师会见。按照法律规定轻伤害的刑事案件可以协调(也就是私了),要是私了不了,刑事拘留后你男朋友一般会被取保候审(检察院一般不批捕),最后法院判决,一般会判处缓刑或者拘役(反正很轻),对方要价太高,可以不理会,轻伤害要价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