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局
全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文编号:X住建〔2011〕1号或者X住发〔2011〕1号;
2、卫生局
全称:卫生局
发文编号:X卫生〔2011〕1号或者X卫发〔2011〕1号;
3、安监局
全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编号:X安监〔2011〕1号或者X安发〔2011〕1号;
4、工商局
全称: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编号:X工商〔2011〕1号或者X工发〔2011〕1号;
5、广电局
全称:广播电影电视局
发文编号:X广电〔2011〕1号或者X广发〔2011〕1号;
6、教育局
全称:教育局
发文编号:X教育〔2011〕1号或者X教发〔2011〕1号。
备注:X指的是当地政府的简称,比如说,四川——川。
扩展资料: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号“〔〕”中;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第二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如铁道部文件的机关代字有“铁办”、“铁财”等,“铁”代铁道部,“办”、“财”代主办这份铁道部文件的铁道部的办公部门、财务部门。
读懂机关代字很重要,特别是知道了文件的主办部门是谁,可以比较准确地对文件进行分办、查询和保存归档。有的机关代字还包合其他的层次,如国务院发文的机关代字有“国发”、 “国函”,“国”代国务院,而“发”和“函”则代“国务院文件”和“国务院函”这两种发文形式。
有的文件机关代字有七八个、十几个字之多,可能各有所代的层次,但尽量以简化为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文字号
住建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住建〔2011〕1号或者X住发〔2011〕1号
卫生局——卫生局——X卫生〔2011〕1号或者X卫发〔2011〕1号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安监〔2011〕1号或者X安发〔2011〕1号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2011〕1号或者X工发〔2011〕1号
广电局——广播电影电视局——X广电〔2011〕1号或者X广发〔2011〕1号
教育局——教育局——X教育〔2011〕1号或者X教发〔2011〕1号
备注:X指的是当地政府的简称,比如说,四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