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早期圈地运动前的土地制度是什么呀,是敞田制吗,还有么有其他的呢。圈地运动后又是什么土地制度呢?

2024-12-16 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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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庄园制度(封邑制度)
大概情况有点像夏、商、周朝的分封制。具体来说,国王把土地分封给贵族领主,然后领主又可以分封给更下一级的领主(这也是为什么中世纪欧洲裂土分茅的原因之一)。领主们通过组织农奴或者穑夫进行有计划的生产,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用于庄园内部消耗,或者进贡给上一层领主(采邑),极小部分用于与外部进行贸易(基本上是物物交换)。另外,土地不可以买卖,可以分封,只能由嫡长子继承。
圈地运动
首先,土地可以通过货币形式买卖,这是圈地运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标志着商品经济或者说资本主义渗透到英国的农村,那里是封邑制度的根基。
其次,庄园内部的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也放生改变。土地的拥有者雇佣自由民到庄园进行生产,赋予他们货币工资,而不是实物。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主要用于商品交换,这种交换是以货币形式进行。这样以来,因为追求的是通过土地实现资本的积累,就会大大刺激各种生产手段发展。另外土地可以通过法律形式立嘱来由任何人继承。
总结
圈地远动本质是一种生产形式的革新。从16世纪开始,到17世纪清教革命时尤甚,到18世纪末结束。

回答2:

17世纪时,作为绝对私人所有权集中体现的土地私有权在英国已经出现,因为革命后的若干立法最终彻底废除了骑士领有制,为土地的绝对私有扫除了最后一道屏障,土地的王位所有权或王权所有让位于私人所有。随着圈地运动的进行,公地制度最后被消灭,公地制度中未开发的废置或缺位的所有权,以及村民份地的使用权变为了私人所有权。

回答3:

  圈地运动是英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英国有别于欧洲大陆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传统史学对圈地基本上持负面评价,无论是托马斯·莫尔还是马克思,都猛烈批评圈地对农民的掠夺和剥削。
  但是,随着二十世纪下半叶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传统的历史结论受到了质疑和挑战。同样,圈地运动被赋予了新的解释,获得了新的评价。
  D·C·诺斯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1]P5可以说,圈地运动就是这样一种活动。
  (一)圈地运动的历史背景
  圈地运动历经四百多年,从都铎王朝初期一直持续到了维多利亚时代,大体上以“光荣革命”前后为界,可以分为早期圈地,即地主和农民自发进行的圈地和晚期圈地,又称议会圈地。
  为什么会有圈地?这与英国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土地制度密切相关。13世纪末14世纪初,英国经历了一个由劳役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的过程,到了世纪,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已经是自由的租佃农了。
  但是,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即农民的“份地制”和“敞田制”。份地制也就是农民不完全的,有条件的土地占有制度。这种占有制由租约固定下来,若干年甚至一代数代不变。这种情况妨碍贵族地主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自由处置土地,或者改变经营方式,也妨碍农民自由处置自己的人身,能够随意把商品带到任何一个可以找到市场的地方去。[2] P36
  敞田制由无数条田构成,每块条田的面积都不大,一家一户的土地分散到几个地方,不便于耕作,又浪费时间和劳动力。保尔·芒图指出:[3] P115
  从前的农人同其周围的人都如此紧密地连结着,所以如果没有他们的协助或未得到他们的同意就不能干任何事情。他的土地同他们的土地那样错综复杂地混在一起,以致于需要农人的长期习惯和可靠的记忆才能一眼就认出这是谁家的土地。……如果每个业主都要独立的行动,那么这种不方便的错综复杂就会恶化成完全的混乱。这种极端的分成小块的情况就会产生不合理的后果: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按照共同规则的耕作。
  可以看出,这样的土地制度保留了相当多的封建因素,完全不符合近代化大农业的发展要求,不利于农业新产品的引进和新技术的推广。
  当一个国家的总体经济发展还很缓慢,工商业与农业的矛盾还不很突出时,落后的土地制度还有生存的空间,而一旦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农业生产跟不上工商业的步伐时,这样的土地制度变只能为历史所淘汰了。
  16世纪初到17世纪中叶,英国人口持续增长,而以伦敦为代表的城市发展更是引人注目。人口的迅猛发展与农业生产的相对滞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粮食和畜产品的强大需求与农村供应能力的十分有限造成了强烈的反差,并导致了物价的普遍上涨。从16世纪初的1501—1510年到17世纪中叶的1651—1660年,英国食品价格上涨了6倍(物价指数从116跃升到687),同期工业品的价格上涨了3倍(物价指数从95跃升到327)[4]P55
  15世纪以前,英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很落后,对外出口以原材料为主,特别是羊毛。但到了15世纪中叶,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海关账册记载,在1446—1448年间,本国羊毛商平均每年出口羊毛6,400包,投资57,600磅。同时期平均每年出口呢绒53,700匹,共耗费羊毛12,600—13,000包,投资翻了近一番。到了16世纪30年代,平均每年输出羊毛仅3,480包,与同时期呢绒出口逐年递增的数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呢绒成了16世纪最重要的出口商品,在国家的出口贸易中占据了支配地位,从主要输出羊毛原料到主要输出呢绒产品,说明英国正在向工业国转变。[2] P107
  呢绒工业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英国养羊业的繁荣。看到了巨大利润前景的贵族地主和富裕农民当然不甘落后。陈曦文教授指出:“在整个16世纪期间,它(圈地)像波浪一样起伏,最终发展成为具有社会性质的运动,在历史上称为‘圈地运动’。圈地的目的:一是合并条田,使耕地连成一片,把分散的个体经营变成集中统一的经营,使用雇工劳动,从事农业技术的改良;二是扩大牧场;三是开辟领主的私人园囿,猎场和竞技场等等。”[2]P40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圈地运动实质上是把排它性的公共产权(排斥本村镇以外的人使用,不排斥本村镇的成员使用)界定为排它性的私人产权。圈地运动导致的产权安排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效应,并使敞田制存在的外部性内部化。[5] P260
  由于英国的习惯法传统,圈地很难采用明目张胆的暴力手段完成。比较常见的是所有权统一法(Unity of Possession),既土地及其共权都属于一个人。在这种情形之下,个人可以购买一块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共权,将土地圈围起来,这种方法在世纪早期极其流行。在不存在所有权统一的情况下,也能消除共权,其前提是享有这些共权的人通过协议来消除共权,往往采用“协议性圈地”(Enclosure by Agreement)的办法,往往要通过衡平法院的裁决方能生效。协议性圈地的作法在世纪十分流行,并一直持续到18世纪议会圈地前夕。[6] P68
  在都铎王朝和斯徒亚特王朝时期,圈地是地主,约曼,佃农等通过协议的方式自发完成的,政府对此并不鼓励。相反还多次颁布限制甚至禁止圈地的法令。值得注意的是,参与圈地的不仅有贵族地主,还有许多约曼(Yeomen,富裕农民)。沃勒斯坦指出:“在那个时代有两种类型的圈地:圈占大片土地作为牧场;为了有效的耕作而合并小块土地。正是在后一种圈地的过程中,自耕农扮演了主角。[7] P316
  “光荣革命”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而新贵族和租地农场主则掌握了政权,他们积极推进农业变革。这以后的圈地大都以议会立法的形式完成的。D·J·查普尔在《英格兰经济史》中,对议会圈地运动的程序归纳如下:
  1 向议会递交一份请愿书要求圈地;
  2 接到请愿书,议会允许递交一份关于该地区圈地的议案;
  3 圈地议案要得到议会两面三刀院的同意;
  4 如果议案被议会通过,议会就会组织一个圈地调察委员会到村子中进行分地;
  5 圈地委员会到所有的地主家取证,尔后分配土地。
  议会圈地使用权圈地程序更加简化,其前提条件是获得四分之三的土地所有者,庄园领主和什一税收取者的同意。实际上,在圈地运动中,四分之三的大多数是按照土地数量而不是土地所有者的数量来确定的。在许多村庄,由于少数人占有大多数土地,他们的意志就会方便的得以实施。据推算,从15到17世纪,圈围土地的总面积是744,000英亩,占英格兰总面积的2。1%。18世纪和19世纪上半叶,圈地的总面积达650万亩,约占英格兰总面积的20%。其中46%又是在对法战争(1793—1815年)期间根据议会圈地法规圈围的。[8]P292
  可以看出,圈地运动的制度变迁经历了一个从自发性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到强制性的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的转换过程,同时经历了一个从非正式制度变迁到正式制度变迁的转换过程,这也符合一般制度变迁的方式,因此,是一个提高产权效率的制度变迁。[5]P259正如诺斯指出的那样:“所有权的演进,从历史上看包括了两个步骤,先是把局外人排除在利用资源的强度以外,而后发明规章,限制局内人利用资源的强度。”[9]P85
  (二)圈地运动的历史作用
  圈地运动是名副其实的农业社会革命,无论是从新旧贵族地主的兴起和没落,还是从农民的阶级分化来看;无论是从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促进来看,圈地运动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 对社会结构的影响
  贵族地主阶级是圈地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但由于经营理念的不同,经营水平的差异,他们的分化也是在所难免的。圈地以后,贵族一般倾向于提高地租,但是在16、17世纪“价格革命“的影响下,固定不变,无法及时调整的地租使他们的收难以提高,财富难以积累,在英国有38家大贵族于没收教产后分到了土地,发了财,但是,到了16世纪末,其中的22家已经债台高筑了。[4]P56
  在旧贵族相对式微之际,乡绅、农场主(及租地农场主)和市民的力量悄然壮大。有历史学家把他们称为“新贵族“。他们在圈地浪潮中,或是通过契约关系和大贵族租入更多的土地,或是直接圈地扩大了土地的占有,或是通过土地的买卖成为新地主。在获得大量地产后,他们或者从事土地投机生意,或者用新方法雇工经营农场,即创办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和牧场。
  农民阶级也产生了分化。少数富裕农民在圈地浪潮中,通过租地,买地和圈地,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个人收不断积累,发展成为租地农场主或自有农场主。而大多数自由自耕农,公簿持有农和租地农,或者因为看不清时代的大趋势,或者拘泥于过时的传统,在农业变革面前无所作为,错失良机。这样,农民阶级的两极分化同样不可避免。
  一方面租地农场主和农业家发展成为农村中的资产阶级,另一方面则是大部分农民的无产阶级化。在十八世纪中期,英国农村形成了地主——租地农场主——农业工人的三层社会结构,这对于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二 对农牧业发展的影响
  圈地运动为近代化大农业的兴起和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良好的发展空间,就像大工业提高了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一样,大农业以它先进的生活管理,充足的投入资金,科学的耕作制度和技术,提高了农牧业的产量,并且降低了生产成本。
  首先,圈地运动后,英国农村原有的分散的、互相交错的“条田”连接成了大片土地,这就为实施农业改良措施,变粗放型农业为集约型农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有了明显的提高。C·范库弗在1794年的报告中,以剑桥郡南部两个邻近地区为例,说明了圈围土地与劳动生产率的密切相关。
  圈地对农业生产率的影响。资料来源:[8]P285
  品种 柴尔德利(圈地)蒲式尔/英亩 哈德维克(敞地)蒲式耳/英亩

  小麦 24 16
  大麦 36 18
  燕麦 36 18
  豆类 20 8
  在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的同时,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也在稳步增长。13——17世纪英国小麦,裸麦,大麦和燕麦等四种谷物的平均收获量(种子与收获物之比)分别是1200——1249年1:3.7,1250——1499年1:4.7,1500——1699年1:7。可以看出,圈地对农业变革的积极作用。1700年,一英亩土地只能养活0。18人,到了1800年,能养活0.26人,换句话说,平均每英亩产量增加44%。1700年,一个农业生产者只能养活1.7人,而1800年则能养活2.5人,提高了47%。[10]P120
  畜牧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圈地以后,由于蔓菁、三叶、驴喜豆、黑麦等饲料作物比以前更广泛的推广,冬季饲料问题得到了解决,使畜牧饲养量迅速提高。在圈围的牧场上,可以根据草地的情况,决定饲养牲畜的多少,使牛羊有充足的饲料。因此圈地后,牲畜的生长速度加快,普遍比以前更加肥壮,而且成熟期缩短。由于牧场被篱笆或石墙圈围起来,还可以减少看管人,并且能及时发现病疫情,保护牲畜的健康。
  三 对工业革命的影响
  英国的工业革命在1750年前后发生,当时大规模的圈地运动正在进行。圈地运动对工业革命的发生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圈地运动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由于圈地运动,农业更趋向于集约化经营,大量的过剩劳动力或者转入乡村工业,或者转向城市。当工业革命在英国西北部纺织品工业区率先发动时,正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迁入城市之时。1750年,英国城市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1。0%,1800年上升到27。5%。1850年猛增到52。0%。人口的增加固然有出生率上升、死亡率下降的原因,但移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那些经过了乡村工业训练的纺织工人,转入城市后,很快能适应近代大工业的要求。
  另一方面,圈地运动旨发的农业革命,为城市和工业发展提供了棉花、亚麻、淀粉、羊毛等多种工业原料,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为非农业劳动者提供了粮食、肉制品、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农牧业的发展和生产技术的变革对工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相应推动了工业革命的进程;农业革命带来的农牧民收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增强,也为工业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国内市场。
  可见,英国近代工业文明的兴起,并不意味着农业的衰落,而是在其世界工厂确立的同时,农业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6]P70

  传统的观点认为英国的圈地运动就是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无情掠夺,是一个明显的历史误区。英国的圈地运动,根本没有,也不可能采取赤裸裸的土豪劣绅式的“夺取份地,赶走农民”的方式进行的,而是依据租地契约的变动进行的;它不是以农业的萎缩为代价,也不是是靠“挤压”和牺牲农民利益的方式取得的。相反,它有力的促进了农业的近代化发展,并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劳动力、消费市场和原材料。这也正是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近代化国家的奥秘。
  【参考文献】
  [1] D·C·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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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C.M.Cipolla. Before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M]. Routledge.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