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 今天突然被公司辞退了请问可以申请补偿我一个月工资吗》

2024-12-15 18:40:40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1、您所述的内容不够全面,我想知道,第一,你们签订的是什么性质的劳动合同(固定、无固定、一定任务),签订期限多长?第二,单位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裁员程序,如提前30天告知工会或全体职工进行说明,并将裁减人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
2、排除第1项未完全之内容外,公司仅以“各个办事处的都在裁员”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充分,法律不予以支持。如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您可以获得经济赔偿,而非补偿,赔偿通常为补偿的2倍。
3、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您在该单位工作年限为9月27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因您所提供的材料有限,故解答可能不仅全面,如有需要,可继续追问,或QQ联系:443268650(免费咨询)

希望本律师的解答,能为您提供帮助! 同意的,希望能给予赞同;满意的,希望能给予奖励。呵呵,谢谢!

回答2: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回答3: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2、公司裁员,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条件、程序进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么提前一个月通知、要么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法律的规定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3、就您所说的情况,不是经济补偿的问题,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两个月)。
顺祝安康!

回答4: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1、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试用期是可以加在合同期里边的;2、要求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了话也可以要求缴纳社保。

回答5:

不知你是否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公司裁人应当给你相应补偿。如何没签合同,公司属非法用工,你应得到双倍工资。

回答6:

你可以获得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