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工地干活,我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我现在受伤了,但公司给我做了工伤认定了,不过他们给我的...

2025-01-06 15: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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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回答2: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回答3:

你可以让公司在工伤认定书上盖章。或者你到社保局核实一下是否真的作了工伤认定。如果有,问题不大,因为上面是你的名字,身份证号也在社保局留存了的。你只要到时过来做手术就可以的。

回答4:

工伤鉴定,有他们公司的章及经理名字就不怕.能找到他们公司地点,可以向劳动局讨个公道.

回答5:

工伤认定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所以相关的材料上,应该有劳动行政机关相关的业务部门的公章。这些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机关相关的业务部门咨询查实。查实后应该说就是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