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练习问题

2025-01-04 09: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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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把以上两位的总结一下,另外提出我的观点。1、区分这类法律关系关键是要看是否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陷入紧急危险状态。第一个是对象不能犯的问题,狩猎一般是在野外(人迹罕至),对着稻草人开枪,客观上不可能给人的生命带来危险(即绝对不可能杀人),因此就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类似案例就是甲在一个茅草屋边(注意此处,就因为它让犯罪成为了可能。)狩猎,以为是动物开枪后发现吧一小孩打死了。则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这里涉及到因果关系是否中断的问题,我想楼主应该能够明白吧。不再解释。我的观点:同意第一点论断。但是对于第二个案例甲开枪想杀仇人结果杀人宠物的解释则比较复杂。首先根据第一点,本案所侵犯的法益已经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威胁。所以有可能构成犯罪。我国通说为:法定符合说。这个理论自己百度一下吧。所以这里涉及到主观的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因为人和动物体现不同的法益,所以此处为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如果体现同种法益则为具体事实认识错误)。甲主观重罪(故意杀人罪)客观轻罪(过失损坏财物),一行为触犯数法益,成立故意 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损坏财物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看不懂,就按上面两位的理解吧。我写的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原理,希望你能触类旁通。

回答2:

楼主你好

区分这类法律关系关键是要看是否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陷入紧急危险状态。

稻草人那个情况,即使击中稻草人,不可能使刑法保护的人类生命陷入紧急危险状态。
而误杀宠物那个情况,非常明显,要是得手就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即使没有击中,也很明显使人类的生命陷于紧急危险状态。

因此稻草人那个不算犯罪,误杀宠物的那个算犯罪未遂。

回答3:

第一个是对象不能犯的问题,狩猎一般是在野外(人迹罕至),对着稻草人开枪,客观上不可能给人的生命带来危险(即绝对不可能杀人),因此就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
第二个是犯罪未遂的问题,即客观上是有可能打中人的,但因为枪法不准等其他原因没打中,但有生命法益侵害的紧迫危险(即很可能会杀人),因此具有社会危害性,构成故意杀人的未遂。

回答4:

问题本身就有问题:狩猎的时候应该打动物,怎么会去打人呢?
1.如果狩猎的时候误把人当成动物射杀的话,由于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且不能预料那是人,属于意外事件,不成立犯罪。
2.而开枪杀仇人却打死宠物的情况,行为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只不过因为对象不能犯而未得逞,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所以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