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抽烟违法吗?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

2024-11-27 01:32: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查询了相关法规,并咨询了相关政府部门,现明确回答你:

  所有现行有效的全国性交通法规、广东省、深圳市的地方法规中,都没有开车不能抽烟的条款,而按照法无明文规定禁止则是合法的法律原则,在深圳、整个广东,开车抽烟不违法,如果有警察以此为理由处罚你,你可以依据法律,与他据理力争。

  至于大多数人认为开车抽烟违法,那是因为过去的法律有此规定,新法已经删除相关规定但一般人都没有注意到。

  至于其它省份则不一定,有的省地方法规规定开车禁止吸烟。

  开车时不许抽烟,在旧的法律中是有,出处至少有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十三)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机动车驾驶员交违章记分办法》(1999年12月9日公安部令第45号):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但以上两项法规现在均已废止,替代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 号)。

  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 号):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很明显地,最新法律保留了禁止打电话的条款而删除了禁止吸烟的条款。因此现行全国性法规中并未禁止开车时抽烟,而广东、深圳地方法规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回答2: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开车抽烟是违法的。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开车抽烟是违法的,但是由于吸烟行为而导致的不规范行驶车辆以及造成的交通事故都是会受到处罚的,所以建议开车是还是不要吸烟为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回答3:

各地有控制吸烟条例,并规定了相关的处罚。如,2010年《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杭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武汉2005年《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根据上述立法,一般在公共场合吸烟是可以被进行处罚的。因此,你开私车的话应该不会受到处罚,但若你开的是公交车、客车,可以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如武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一)影剧院、歌舞厅、卡拉 OK 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二)室内体育馆 (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三)图书馆、档案馆的查阅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的展示厅;(四)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室内教学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五)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六)火车、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轮(渡)船、城市轨道交通工具、旅游船、飞机及其等侯室、售票厅;(七)商场、书店、邮政局和金融、证券机构的对外营业场所;(八)宾馆、饭店和各类机关会议室。”“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第(六)项的等侯室可以设置有明显标志和通风设备的吸烟室(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内部的禁止吸烟场所,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回答4:

开车时抽烟肯定是要罚款的。新交规上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交警很少查抽烟,如果你撞到枪口上也只好自认倒霉了。

回答5:

不可以的,交警要罚款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八)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