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和劳动法

2024-11-26 03: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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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高校学生毕业分配工作中,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是高等院校对毕业生分配的一种办法。《三方协议》属于一种就业介绍性质,与高校的报到证、分配介绍信及就业意向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高校学生就业应当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高校学生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高校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地位,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当事人。《三方协议》中只能约定双方用工意向,高校不得代为约定任何违约金和违约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协议)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无效。

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该注意哪些问题?
(1 )合同主体是否合格;企业作为一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劳动合同的资格,这时需要劳动者考虑的。如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法定用工资格;合同主体与用工主体是否一致; (2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规定的工作条件/工作范围/等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3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劳动法律规定;比如试用期制度/工时制度/加班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发放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

(4 )社会保险是否明确予以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5 )对于劳动合同中的企业单独约定的条款应予以特别注意。如违约金条款/保密条款/竟业禁止条款/培训条款等。对于这些方面,除了考虑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外,更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工资收入与违约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比较,从公平角度予以必要的关注。切记一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6 )企业现存的各种规章制度,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予以足够的关注。

(7 )充分注意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以及权利享受的可能性。

(8 )不能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你的签字是有法律效力的,一定程度而言,你的签字对于你和企业而言就是法律。

回答2:

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你们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劳》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之内必须签约,3个月到1年之内未签约的,赔偿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的监察大队举报。问你当地的劳动部门最直接最有效,不要怕麻烦,一般他们都会很热情耐心的招待你。不过去那里解决问题的人可能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