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诉讼方式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楼主现在需要做得就是收集证据,因为当时支付给女方的是6万现金,需要有证人录像等证明当时支付的金额,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酒席钱应该是已经花销掉的,追回是没有理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所以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哎,楼主悲剧啊,协议好了。就算有法律依据,要弄得人尽皆知,不好吧。
先私下商议,如果未达成协议的话,你可以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女方说不嫁的话,应该全退,这东西一般用不着法律,你有媒人的吧,他的钱不白收,专门在这时候派上用场的,不过老家的规矩,你要是说解除婚约,钱一分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