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级,市政府派出机构!
根据市编委《关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5号)文件精神,万盛经开区主要履行以下七大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订并发布经开区的规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二是制定经开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经开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负责市容环境管理;负责旅游业行业管理;负责经开区内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
三是负责制订和实施经开区产业发展计划;负责经开区招商引资,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进区投资项目、科技开发项目。
四是负责经开区国民经济的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工作。
五是负责经开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
六是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在经开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七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能,市编委确定经开区内设机构为“一办六局一中心”,即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建设管理局、投资促进局、财务局、安监局、环境保护和旅游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均为正处级单位。
另悉,万盛经开区由原万盛区的经济重心、重点开发区域组成,加上了原綦江的扶欢和永城的部分区域,总面积为150平方公里,由原万盛区中心城区、永城平山现代制造产业园、重庆煤电化产业园、重庆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等功能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