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
协议离婚时把房子给了女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应写上女方的名字(你的名字不能写入)。
办理手续:凭经公证的“协议离婚书”(如果是法院判决的凭判决书),双方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双方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离婚协议要是公证了的话,离婚后房产证应是女方的,不需要男方现场签字,女方拿公证书去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公证,需要男方签一个放弃产权声明。
既然你在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给你前期、那么可以直接到建委(也就是产权处)办理更名手续:房产证写你前妻的名字。
到建委:需要你的身份证、产权证、离婚证、或是离婚协议:你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直接到产权中心办理
如果具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配合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条款,判决生效后具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