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立遗嘱把房子给孙女,公证处说是遗嘱的形式遗赠的内容,要按遗赠收费,是否合理?

2024-11-25 20:34: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所谓合理不合理,公证处以为只此一家别无选择。
其实,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处才成立的,只要有见证人见证自己亲笔写下,甚至用视频,录音都成立的。

回答2:

属于遗赠,按照遗赠收费没有问题!但是遗赠协议不是以公正为生效前提的。所以可以选择其他形式!

回答3:

1、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不一定要公正。

回答4:

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该遗嘱只能是遗赠。
纵横法律网 丁龙律师

回答5:

如果去公证处公证的话,当然要收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