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
----- 多行不义必自毙
【原文】
初①,郑武公娶于申② ,日武姜③。生庄公及共叔段④。庄公寤生⑤,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⑥。爱共叔段,欲立之,亟 请于武公⑦,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⑧。公曰:“制,岩邑 也⑨, 虢叔死焉⑩,伦邑唯命⑾。”请京⑿,使居之,谓之“京城大 叔”。
祭仲曰⒀:“都,城过百雉⒁,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 过参国之一⒂;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 将不堪⒃。”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⒄?”对曰:“姜氏何厌之有⒅? 不如早为之所⒆,无使滋蔓。蔓,难图也⒇”。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21),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22)。公于吕曰(23):“国不堪贰,君 将若之何(24)。?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25),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26)。子 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27)”,厚将崩。”
大叔完聚(28),缮甲兵,具卒乘(29),将袭郑。夫人将启之(30)。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31)。京叛大叔段。段 人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32),大叔出奔共。
遂置姜氏于城颍(34),而誓之日:“不及黄泉,无相见也(35)。”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36),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37)。
文言文《郑伯克段于鄢》读后感。
1.皇家无父子。
2.无毒不丈夫。
3.是非功过后人评说。
郑庄公在与母、弟斗争中,看似处于弱势,其实却是其处心积虑的表现,就连他左右大臣也未觉察出来,被蒙在鼓里。当祭仲提出京的制度不合规定的时候,他却说:“姜氏要这么干,我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威胁呢?”装成无可奈何的样子。等到祭仲提醒他“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时,他才说出“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的话。这个“毙”字和“虢叔死焉”的“死”字是一脉相承的,即使在这一点透露之中,也遮上了一块帷幕:表明这是自杀,而非他杀,企图逃避杀弟的罪责,可说既狠毒又狡猾。
郑庄公设下的陷阱,就是养共叔段之骄,纵共叔段之欲,使其不断膨胀,逐步发展到自我毁灭。从表面上看,好像处于被动地位,实际上主动权仍然掌握在郑庄公德手里。如果加以扼制,共叔段就会收敛,郑庄公企图使其自我毁灭的目的就会落空。因此,不管共叔段使“西鄙北鄙贰于己”也好,还是进而把二邑归为己有,封地扩展到廪延也好,郑庄公都不露声色,听之任之。甚至于有大臣说出“欲与太叔,臣请事之;若弗与,请除之”这样的话来刺激他,他都不为所动。这说明他的深藏不露,真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和郑庄公的极端冷酷相比,共叔段则表现为极度狂热。这种狂热,既表现了攫取权力的野心,也表现了施展权术的低能。共叔段的步步逼近,实际上都是在步步落入郑庄公为他设下的陷阱。争权夺利,可以使人变得冷酷无情,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狂热。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读来使人感到十分滑稽,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得搏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庄公之所以欣然接受颖考叔的建议“阙地及泉,隧而相见”,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充分暴露了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