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考网孙孝群老师讲解注册会计师考试核心考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缴税比例也不同,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按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缴纳的税款,应当专用于乡镇的维护和建设。
第八条 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再向纳税人摊派资金或物资。遇到摊派情况,纳税人有权拒绝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税率: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1%的税率。
【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县建市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511号)规定,撤县建市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
代征代扣城建税——缴纳“两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两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注会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好,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企业?
因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各地地税局负责征管的。税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规定是:应当依照纳税人所在地区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的!
而你现在的焦点是:当地税务局将你们企业认定为县城的还是边远地区的企业,这样的税率就是5%与1%的区别了!
这个认定问题,应以你们的所属地税局的批文决定!这多少要看你们企业与税务的关系或你们老板的影响力来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