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照总部不同的集权与分权程度可以划分为三种管控模式。我是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的一名分析员,总结了以下这三种模式各自的特点:
(1)操作管控型,又称运营管控型,是集权化程度最高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几乎所有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均收在集团,下属企业仅是集团决策的被动执行者。总部从战略的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并且一般总部对职能人员的人数要求较多。
(2)战略管控型,相比于前者,集权化程度降低了,但也不是绝对的分权化。总部通过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体系进行管理,各下属单位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到规划目标所需要投入的资源预算。
(3)财务管控型,是分权化程度最高的模式。管理方式以财务指标考核、控制为主。总部将注意力集中于财务管理和领导的功能,每年都会给定下属企业各自的财务目标,他们只要努力完成财务目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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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认为,通过计集团管控的运作机制来实现集团化管控
在完成集团管理模式的界定后,就可以依据管控的模式设计其具体的运作机制。这是对集团管控制日常操作规范的设计,它是集团管控设计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一个步骤。运作机制设计需要将管控模式所确定的管理原则落实下去。根据集团管控模式的选择,运作机制设计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 集团法律架构设计
2) 集团组织架构设计
3) 管控流程与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