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人是不对,老师教育学生也不一定要用武力啊,那说明老师的教导方法也是选择错误的,学校开除学生总要经过警告或行政类的处分后方可开除,如果只对学生作了处分,那事情的原因就要找找了,学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手,那这位老师教育的手法是不是重了呢?老师有没有责任呢?正所谓已所不遇,勿施于人,俗话也说的好,狗急了还跳墙的!如果学校只对学生作了开处分,且没有经过批评、教育或警告之类直接开除的话(前提是没有因还手而造成老师伤重),可以先同学校协商,若不成就起诉学校,学校是提供给学生学习的地方,正因为未经事,无阅历,而老师正通过打学生来管教学生的话,那这位老师是否有教育的资格呢?
首先是老师打学生,错,学校再依据学生还手开除学生,更是错。只是证人不好确定:其他学生一般不敢作证,老师更不会作证。最好的办法,是与当事老师取得共识,将此事化小,让学校撤销开除决定吧。
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我看只能去找老师,低头认错,当着老师的面把自己狠狠批一顿(心里可以使劲骂他,哈哈),老师如果不追究了估计就没啥大事了吧。。。
老师不能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