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中第几条规定宅基地不允许买卖的?

2024-12-16 19: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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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农村宅基地买卖有着极其严格的限定条件,呵呵
2.相关法条可参考: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回答2:

一楼说的都是可以买卖的情况,我就说一点,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不能出兽给本集体户籍以外的。因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划拨的,为此不能自由流通,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公民有的只是使用权,农村农用地林地可以流转租出去,但不能登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权的是农村宅基地的只能在本集体户籍内转动如继承分户等等。集体户籍以外的人不能拥有除非将户籍迁移至此。这个与城市的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不同,那个缴纳巨额款项后可以自由流通,农村宅基地获得申请就可以不需要多少费用这就是区别。

回答3:

《土地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以上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就是指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责任田(承包地)、自留地等。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不能继承,不能买卖,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