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贷款必备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成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缴成正常。
2,三年内建自住住房。
3,夫妻双方在公积金中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
4,夫妻双方信誉良好(没有连续3期,累计6期以上不良记录),
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一个家庭最多能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单身的需身份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7天有效),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2,借款人本人工资卡,住房公积金卡。
3,自建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农村宅基使用批复,工程预算;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抵押资料,所建房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提供两证原件,未取得两证的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其它房产,住房公积金质押或合法有效的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等).
贷款流程:
申请--信贷员审核--管理部审批--办理抵押担保--签订合同--签订借据并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自收到齐全的资料之日期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网页链接)
自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 申请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 申请人所建造的房子必须已经经过相关建设部门的认可; 3、 该自建房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4、 申请人必须依法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具有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