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责任主体,楼上业主说这个房子是质量问题,不是我人为造成的,所以不应该由我来赔偿,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者、管理者对于房屋对外造成的侵略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其所说的理由是可以在赔偿完毕以后,向其他的责任主体来追偿。
属于民事纠纷.法律意义上讲应该是租房者负责,住房者可以作为第三方附带民事责任.这点事打官事不上算建议协商解决.
哈哈,我刚遇到这个问题,我是楼上,往楼下漏水了。
按理说应该物业负责修理,不过遇到保修期过了的问题,物业不管了。
防水的这个问题,应该说还是楼上的责任,不过这个就需要互相帮助了,如果人家非说不管修,还真是没办法。
是否找过物业解决,如未找过,只能找楼上承租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