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处处充满了法律,一些被人们认为根本与法律无关的事却与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的案例为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自己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我不缺钱花,家里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超过了小康标准”,
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麻将,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麻将”,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04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赌博上面一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假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审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千万的。想到这个,我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
沈小弟确实是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处处充满了法律,一些被人们认为根本与法律无关的事却与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的案例为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自己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我不缺钱花,家里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超过了小康标准”,
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麻将,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麻将”,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04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赌博上面一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假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审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千万的。想到这个,我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
沈小弟确实是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不该有侥幸心理,这是现在沈小弟最后悔一件事情。
本是一种小小的娱乐麻将但却使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法律概念,才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在我身边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 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注意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朋友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身边’!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一个青年人名叫阿龙,他一直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由于长期与父母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
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 自从学会麻将、上网后,天天拿钱到麻将档去打牌、去上网,渐渐的觉的小的打得不过瘾,便开始打百元的局,就这样钱一点一点的花光了,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吵、闹着要钱, 父母怕孩子受委屈就给了他钱,过了很久, 他又回来要钱,家人就没有给他钱。可出乎他们的欲料的是,他竟然在这年寒假里绑架了自己的表弟,成了丧智的人了。
这年寒假,阿龙在外面和表弟、11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 附近的雪地上,在绑架的过程中,年仅11岁的表弟被他那罪恶的双手捂死了。这个11岁的少年才上小学五年级,学习优秀,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怎样被无情的夺去了生命。他发现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8000块钱来赎人。 小文家报了警,当警察找到他时,他正拿着从家里骗来的钱在网吧里玩呢。
这个青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年后,一颗子弹结束了这个年轻的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玩物丧智的代价太大了!现代有很多玩的东西,有些更是一玩上就不可自拔了,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小学生迷上了游戏,就像上面讲的年轻人一样,无法自拔,而毁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从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学校的法律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现在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就提醒我们教师,要组织好学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帮你申张正义的。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这个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爷爷,他姓张,大家都叫他张老汉。
张老汉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无女,便去领养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之后,整天跑东跑西,忙里忙外去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张老汉这么苦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能让他的孩子上好学,过好日子,将来能养他的老。
小的时候,张老汉的养子经常欺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张老汉不管,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或是错,他都惯着他,他养子有什么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当养子高中毕业后,张老汉又托人帮他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张老汉又借债帮助他娶了一个蛮漂亮的老婆。当张老汉的养子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的时候,养子竟把张老汉一脚踢出门外,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这几句话,气得张老汉差点晕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处诉苦,三番两次去找儿子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轰出门外,有好心人劝张老汉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张老汉不是把儿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儿子,缠着儿子要赡养费,那么张老汉会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呢?
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么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