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语没有要求,没有其它语种的国际法,其它专业民商法、经济法也很热门,还有新设的国际金融法。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
人才培养类型:培养从事涉外经济立法、涉外经济司法、涉外经济执法、涉外经济法律服务,以及国际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等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本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涉外经济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能胜任涉外经济审判、涉外民商事仲裁、涉外民商事执法和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领域中的法律服务工作,以及涉外经济立法等工作。
专业主干课: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司法文书、社会学概论学。
专业方向类:国际贸易法学、国际环境法学、专业英语(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反垄断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国际金融法学、国际商法(双语)、国际公法专题(双语)、法理学、证据学等。
国际法学院学生就业流向
国际法学院的历届毕业生以其突出的外语水平和过硬的国际法专业知识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国际法学院的毕业生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与研究机构、对外经贸、涉外律师、投资、金融、证券、保险、海事等部门的岗位上辛勤工作,成为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其中,有的毕业生获得了国家级的荣誉称号,有的毕业生已成为博士生导师,有的毕业生已在国家司法、行政等重要岗位上担任领导工作。此外,不少毕业生在国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随着中国加入WTO,各行各业对国际法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与之相应,近年来国际法学院毕业生的流向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虽然公务员仍是毕业生的首选,但是,我院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已不局限于公、检、法、司等机关。近年来,财税、经贸委等其他的政府机关也吸收了我院大量的毕业生。此外,全国各地许多大型涉外律师事务所和国外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对我院毕业生也有着较大的需求量。近年来,又有许多同学毕业后加入了各大银行和一些大型的外资公司、国有企业以及一些事业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同时,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增加,毕业后接受学校推荐到国外继续深造的同学也越来越多。在国际法学院四年的专业学习,为广大同学打下了坚实的国际法和法律专业英语基础,许多毕业生从业不久便成为有关行业或部门的业务骨干。
我是华政国际法合作班的。国际法对英语,日语没有要求的。该校的国际法合作班有半年的香港实习机会,国际金融法律是新成立的院系,分数比较高,但是师资不是很好。国际法是华政的最强学科了,是司法部重点学科和上海市重点学科
没什么具体的要求,英语是必修课的,
没有其他语言的要求,有兴趣的可以自己修而外
华政其他专业民商法、经济法什么的都很热门,还有新设的国际金融法都很好,非法学专业类的如新闻,也很不错,老师都还蛮好的~
培养机制和课表
1、培养机制
区分方向 国际法学院实际下设三个方向:国际法方向(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航运法律方向;军事法方向。
注意,本篇介绍通用于国际法方向和国际航运法方向,因为两者其实已经基本算是合并,分数线完全一致,招生划线一致,导师同样也是基本一致。
军事法方向并不适用本文,因为军事法方向相对来说分数线很低,就业相对局限,培养模式也区别于其他两个方向
国际法方向和国际航运法方向:
1、国际法方向和国际航运法方向是一张卷子,该卷子共四部分,考国际法方向(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做国公、国私、国经三部分;考国际航运法方向的,做国公、国私、海商三部分。
2、两个方向在10月份报名的时候就要确定,之后不能更改。
3、两个方向初试考察内容有三分之一不同、考卷也是有三分之一不同、复习内容和复习资料也是有三分之一不同,另外三分之二是一样的,即国公和国私部分是样的!
4、两个方向复试准备、选导师、进入研究生之后上课,都基本一样!方向选择基本不限制你选导师!
5、绝大多数同学,应该说是90%以上的同学,选的都是国际法方向。
以下具体介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素质优良、具有较高法学基础理论水平、专业功底扎实、有国际视野、知识面宽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应能够独立思考、独立研究、独立实践,胜任国际法的科研和实际工作。
本专业下设两个方向:国际法方向(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航运法律方向。
学习年限 三年,如确有必要,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报研究生教育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
课程设置A、国际法方向 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4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2学分、必修课14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
(一)学位课程(共计22学分) 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外 语:第一外国语(72课时,2学分)、专业外语(72课时,2学分);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民法学原理(54课时,3学分);
4、专 业 课:国际公法专题(54课时,3学分)、国际私法专题(54课时,3学分)、国际经济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二)必修课(共计14学分) 1、国际贸易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2、国际投资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3、国际金融法(54课时,3学分)
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54课时,3学分)
5、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36课时,2学分)
(三)选修课(共计10学分) 1、 限制性选修课(限选2门,共计4学分)
(1)国际反垄断法律制度专题(36课时,2学分)
(2)世界贸易组织法专题(36课时,2学分)
(3)国际环境法专题(36课时,2学分)
(4)国际人权法专题(36课时,2学分)
(5)欧盟法律制度研究专题(36课时,2学分)
(6)国际税法专题(36课时,2学分)
2、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共计6学分,必须包括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二门本一级学科课程)
课程设置B、国际航运法律方向 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4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2学分、必修课14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
(一)学位课程(共计22学分) 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外 语:第一外国语(72课时,2学分)、航运法律专业英语(72课时,2学分);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民法学原理(54课时,3学分);
4、专 业 课:专业课:国际法概论(54课时,3学分)、海商法专题(54课时,3学分)、航空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二)必修课(共计14学分) 1. 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36课时,2学分)
2.海上货物运输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3. 海事法专题 (72课时,3学分)
4. 航空运输法(54课时,3学分)
5.海事诉讼法专题(54学时,3学分)
(三)选修课(共计10学分) 1.限制性选修课(限选2门,4学分)
(1)英美海商法(36课时,2学分)
(2)航运保险法(36课时,2学分)
(3)航运金融法(36课时,2学分)
(4)租船合同法律与实务(36课时,2学分)
(5)国际航运政策(36课时,2学分)
(6)国际海事公约与案例(36课时,2学分)
2.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必须包括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二门本一级学科课程,6学分)
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教学、学术研究、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教学实践、自学等方式、方法。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研究生的不同类别,安排一定数量的课程进行课程教学。课程教学可采用教师授课、互动交流、课堂讨论等方式,辅以课堂作业、点评、答疑等方法。课程教学结束时,应进行考试或考查。务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从事所学专业的学术研究。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鼓励研究生参加导师所在的课题组,参与课题研究;研究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独立进行学术研究,或者独立申请课题进行学术研究。导师要关心自己所带研究生的学术研究状况,进行必要的指导。根据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或工作量给予科研学分,研究生的科研学分应达到5学分。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其中参加校内学术讲座的场次不得少于15场。通过学术活动,提高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专业水平。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场次给予讲座学分,研究生的讲座学分应达到3学分。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完成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学校和导师应为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提供各种帮助。根据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的情况给予实践学分,研究生的实践学分应达到5学分。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院考虑安排国际航运法律方向的学生上船实习(海外实习)。
鼓励和倡导研究生在学校安排以外自学,特别是各类经典著作的学习。
研究生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坚持体育锻炼,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中期考核 导师组在第五学期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经中期考核,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合格者,可继续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 研究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毕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提请授予学位。除答辩申请事项与表决规则有特殊规定外,一般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的要求和程序相同。
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由本人选择。研究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应听取导师意见。学位论文选题应围绕专业且有学术意义和实践意义。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附详细的写作提纲和参考书目,并向《开题报告》评议人详细说明自己的主要观点和收集资料情况。
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交稿截止日的一个月之前,将完整的学位论文草稿交导师审阅。
2、课表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 学院 学时 学分 学期 是否必修 备注 多选组
必修课 1000019 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 研究生教育院 36 2 第一学期 是
1090208 国际投资法专题 国际法学院 54 3 第一学期 是
1090207 国际贸易法专题 国际法学院 54 3 第二学期 是
1090203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国际法学院 54 3 第三学期 是
1090204 国际金融法 国际法学院 54 3 第三学期 是
选修课 1080307 国际环境法 国际法学院 36 2 第三学期 是 最少2门
1090303 国际反垄断法律制度 国际法学院 36 2 第三学期 是
1090304 国际人权法 国际法学院 36 2 第三学期 是
1090307 世界贸易组织法 国际法学院 36 2 第三学期 是
1090309 欧盟法律制度研究 国际法学院 36 2 第三学期 是
1090315 国际税法专题(双语) 国际法学院 36 2 第三学期 是
公选课 GX9999 研究生教育院 0 6 第三学期 是
科研学分 1000021 科研学分 研究生教育院 0 5 第一学期 是
公共学位课 1000003 基础英语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72 2 第一学期 是 最少1门
1000005 基础日语 外语学院 72 2 第一学期 是
1000007 基础俄语 研究生教育院 72 2 第一学期 是
1000004 专业英语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72 2 第二学期 是 最少1门
1000006 专业日语 研究生教育院 72 2 第二学期 是
1000008 专业俄语 研究生教育院 72 2 第二学期 是
100001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36 2 第一学期 是
1000018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18 1 第二学期 是
专业学位课 1000101 民法学原理 法律学院 54 3 第一学期 是
1000102 法理学专题研究 法律学院 54 3 第一学期 是
1090105 国际公法专题 国际法学院 54 3 第一学期 是
1090106 国际私法专题 国际法学院 54 3 第二学期 是
1090107 国际经济法专题 国际法学院 54 3 第二学期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