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原材料
应缴税费-进项税转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你少了一个计提的分录,
随着税法的发展,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有脱节的现象。自2008年起,职工福利发生以后,如果福利费原来账面有贷方余额,则福利费在“应付福利费”(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列支(记借方),如果不足以列支,差额部分直接列入费用(管理费用——福利费)。因此,你说的情况属于超支,应该将差额转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的有关内容解释是理论上的。实际工作中肯定会出现借方余额,按照理论解释就是多支付的,如果允许提取,则提取补充;如果不允许提取,则留待以后年度弥补或用盈余公积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