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本条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对于涉嫌上述7种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是否能出来要看涉嫌的犯罪事实。请律师各地收费情况不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说一句废话:你不清楚刑诉法是一部程序法可以谅解,但也别这么外行。
该条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
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可以进一步咨询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