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守法,共创和谐社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5年,全国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二十年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口号: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普及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速实现奋力崛起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广泛深入地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力推进依法治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依法行政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五普法
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 掀起“五五”普法高潮。
深入推进“五五”普法 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