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过错,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有一个男孩3岁,抚养权归谁。。。

最好能说详细点,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4-11-24 05:33: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男方有过错离婚是很容易的!
你就取证
去法院以过错为理由起诉离婚,
根据情况财产你可多分,或者全得!
也可要求各方面经济赔偿!
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2岁以下跟母亲~
2岁以上,给经济较稳定,无不良嗜好~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具体法律如下 你可参看~~~~~~~~~~~~~~~~~~~~~~~~~~~~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解疑
一、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案件中,子女扶养问题往往是处理案件时不可回避的。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但是多为孩子想想,能原谅就好好过吧!~
夫妻之间有什么最好是沟通解决~!

回答2:

1、向法院起诉,提供相应的男方过错证据;
2、一审如果判决没有离婚,可上诉进行二审,一般二审就直接判决离婚了;
3、孩子的抚养权,要视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环境等等来确认判给有利于孩子的一方;
4、另一方则需要按期支付抚养费用。

回答3:

三岁的孩子一般都会判归女方所有。
除非孩子一直和男方生活被男方家人照顾,这样的会考虑给男方。

回答4:

好好沟通,如果实在不行,生活在一起也没有多大意思。

回答5:

沟通最重要啊

如果要判会判给女方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