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临时身份证的办理

2024-12-15 19:55: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办理地点:

虹口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接收申请:

1、四川北路派出所(溧阳路1338号);

2、广中路派出所(中山北一路208号);

3、嘉兴路派出所(高阳路701号);

4、江湾派出所(万安路745号);

5、凉城新村派出所(凉城路665号);

6、欧阳路派出所(天宝西路277号);

7、曲阳路派出所(巴林路56号);

8、提篮桥派出所(九龙路475号);

办理材料:

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已经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纸质原件1份;

承诺办结时限:

收到申请后三日

扩展资料: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办理方式

公民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本市各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政府-关于人口管理事项的申请审批

回答2:

一、上海《临时居民身份证》审批时间

自派出所受理申请次日起3日。 

二、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材料

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报失单》或《领证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四、办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携带相关材料至办理窗口, 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注明原由;

Step 2:工作人员告知临时身份证取证时间;

Step 3: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五、《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身份证件签发-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回答3:

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进来了解一下

回答4:

办理机构: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县)局治安支(大)队。
申办手续: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办理时需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换发“二代证”照片领取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报失单》。派出所打印并向申请人打印发放领证凭证。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次日起三天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4)第002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联(2004)第1号文规定:申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换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补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工本费40元;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上海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试行)》[沪公发(2005)167号]。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