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单位试用期6个月,我现在已经工作5个月了
如果公司跟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6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制订的劳动合同则违法;
2、第一、第二项完全可以找公司支付,如果公司不支付,你可以到公司的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他们会很快受理你们的投诉的。
4、裁员为什么让我自己交辞职信?
这个千万别上公司的当额。你们写了辞职信就得不到什么经济补偿金了。
第一,额外加班要加班费,第二,高温环境要给予高温费。第三,公司主动裁员要给补偿,自己离职不赔偿。听你所说,你们单位很可能是小打小闹的公司。老板也是火烧眉毛了!只能说明你进了一家不正规的单位!中小企业都是这样的!
1、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
3、关于员工福利,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须依照第39条第1项的规定办理,且要依法有据。在依法无据的时候,用人单位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要求员工自己辞职。
您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顺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