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着急!关于代偿学费申请表的问题!

2024-12-26 16: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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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校2011届毕业生入伍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入伍学生能够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同时也方便我校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补偿对象

1、2011年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2、2011年应征入伍,服役结束后仍需返校继续学业的在校生。

3、未按时报送材料的2010年入伍的2010届毕业生,可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能否补偿需等教育部下文通知。

4、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补偿或代偿之内。

二、补偿标准

1、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学费按照最后学历学制进行补偿,学费补偿仅指学费费用,不包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三、办理流程

1、有入伍意愿的同学登陆学信网预征兵系统,录入信息后,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本人或家长办理持《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校财务处填写盖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盖章、学校公章及校有关领导签章、入伍地征兵办填写盖章、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教育局填写盖章)。

3、学生确定入伍后,学生家长需在本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手续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相关学费返还材料按时报送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进行汇总报送。

5、教育部审批通过后,财政部返还资金,逐级下达。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必须由预征兵系统中打印,不得使用空白表格手填。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存档留作联系使用。对于真正符合条件并愿意入伍的学生,各学院要进行专门的登记,便于偿还资金发放时联系。

2、学生要牢记网上预征兵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告知家长。学生家长在学生入伍后要及时登录查阅预征兵审核通过情况,如显示未审核或未通过则需及时与当地征兵部门联系,要求其尽快审核通过,否则会影响学费返还工作。

3、高校无法获知入伍学生名单,因此只能以学生家长报送《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为其办理手续,如学生家长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4、《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可直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可通过快递寄送。寄送地址:,***收件人:***。通过寄送的需提前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备案,并在快件发出后及时确认收到情况。

5、各学院需告知学生及其家长,省教育厅将相关材料报送教育部到返还资金下达至少需要9个月以上的时间,请学生家长耐心等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在资金下达后直接与学生家长联系发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