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习惯在商法中的主要地位?

2024-12-13 17:45: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商事习惯做为一个定义来讲,在商法的发展中,一直是处于引导的位置,随着商事习惯的变化、新增,商法也是在不断的完善,这基中,商事习惯一直贯穿在商法之中,并维持了商法的独立性。

近代的商法典是中世纪商人法的国内法形式发展至极致,现代商法的本质是新国际商事习惯法,但不是中世纪那个商法的起源的商事习惯法,而是更高层次的升华。

因并不专业,只是找了相关资料来查的,谢谢

回答2:

商事习惯 ,是指不以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为产生前提 ,根源于商事惯例 ,自发地被普遍接受用以调整商事关系的行为规范。商事习惯是现代商法的起源 ,并作为现代商法的法律形式渊源而继续存在和发展 ,尤其在当代国际商事活动领域中发挥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对各国国内商法的国际性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回答3:

民事案件处理原则,有法律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按法理或交易习惯。